泾川 “刑事+公益诉讼”护航生态修复
每日甘肃网11月24日讯 据平凉日报泾川报道(记者温改琴)近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自然资源局、荔堡镇人民政府共同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执行情况开展现场监督。
据悉,今年9月,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朱某某失火致林木毁损一案向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该县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采纳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请求,判决朱某某缴纳所破坏林木补植补造生态修复全部费用。判决生效后,该县检察院积极跟进监督,同法院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多方沟通衔接,督促补植复绿判决执行工作。经协调,该补植修复工程委托泾川县大云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工程补植结束后,11月16日,在该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干警现场监督下,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清点验收,共补栽油松、刺槐53亩,补植工程符合作业设计要求。
“督促林木恢复,将毁坏的绿色还回来,这不仅是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的惩罚,更是实现生态良性恢复的重要举措。此次监督活动,彰显了我们守护青山绿水的坚定决心,也为以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积累了经验和方法。”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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