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银行高管骗取贷款 “以商养黑”“以商护黑”
城关法院公开审理段某等30人涉黑案
每日甘肃网12月4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姚智 张秀芸)12月2日开始,城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段某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高利转贷、骗取贷款、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洗钱案。据悉,此案庭审预计持续7天。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段某一方面通过成立或实际控制各类公司来营造自己资产雄厚的假象,拉拢腐蚀银行高管骗取银行贷款,获取信贷资金,最终达到“以商养黑”“以商护黑”的目的;另一方面吸纳亲属、网罗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在组织骗取贷款时强令组织成员担任贷款名义人、保证人,同时以发放提成、奖金、分红、“车马费”、唱歌娱乐等方式提高组织内部成员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段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王某、瞿某、石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曹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韩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以来通过骗取贷款获取大量信贷资金,再以高利放贷为业,非法获取高额利息,在高利放贷后对债务人以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贴身跟随、威胁恐吓、强行转账或强行过户房产等非法手段暴力讨债,多次实施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攫取经济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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