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笔】
故事中的“情景”
赛炳文
1997年春天的一天,还记得那天的阳光很温暖,我去采访一位下岗女工,她下岗后自谋出路,开办了一家“小饭桌”,虽然不是兰州最早从事这一行的,但也是所在社区的先行者。
她家住在一栋砖混结构的建筑里,一楼,没有单元门,进出很方便。十几分钟的采访,我基本掌握了她的情况,已经可以完成拟定的报道了。
离学校放学还有一刻钟,她要去接孩子们。我决定陪她走一段。从昏暗的房子里出来,感受最强烈的是和煦的阳光,然后是长长的、弯弯曲曲的、狭窄的巷子,还有被楼房的阴影切割的片片阳光。
这是一位朴素而安静的妇女。一路上,她对我的问题总是以最简单的词汇回应。她的步伐显然是经过测算的,到小学门口,正好听到下课铃声。
校门口家长很多。她从蜂拥而出的孩子们当中,准确地找到了自己要接的孩子,大概六七个。她牵着两个女孩的手,让其他孩子们手牵手,又一次穿过长长的巷子。
看着孩子们在她家里欢呼雀跃,找到各自的座位,开始吃饭后,我离开了。
回到报社,我推翻了原先的构思,决定从11时45分那迎面铺洒的阳光写起。当时的稿件已经找不见了,但我记得用四分之一的篇幅写了“这一路”,写她在长长的巷子里行走,写她踩着点到校门口,写她牵着孩子们的手又穿行过同一条巷子,写孩子们在她家里的闹腾和喜悦。之后,才讲了她从下岗到自谋出路朴实无华的故事。
20多年来,我常常回味这次采访和写稿的体验。那篇800字的小通讯,虽然不是什么重要新闻,却是我写过最满意的稿件。有一位同事说:“看你这篇稿子,感觉在看纪录片。”这个评价,让我颇感欣慰。
最近,在一本非虚构作品的后记中,我专门引用了一句话:“情景构成了意义的源泉。”忘了这句话的具体出处,但是,“多年来,我将其奉为圭臬,在为情景寻找细节方面不遗余力。”这样说有点自夸,但它更多地代表了我的信念和态度。
我理解的调查报道就是讲故事。比如“提示真相”“还原真实”的调查,都属于讲故事的范畴。而且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特定的现场,环境、氛围、情感、景象等均是故事不可或缺的要素,甚至是照射灵魂的光亮,为事件赋予独一无二的品质。
著名记者斯科特·安德森在《阿拉伯的劳伦斯》中,详细揭示了现代中东形成的复杂过程。全书的开篇,他用一大段文字记述了1914年1月一场惊心动魄的沙漠风暴,给予读者深刻的情景体验。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每个故事也一样。如果我没有讲好一个故事,一定是采访不够扎实;如果我没有写好一个故事,一定是缺少对情景的还原。
作者系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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