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本网原创

快来报案!大连博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侦查

 2020/12/28/ 23:36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郭秀睿

  甘肃客户端12月28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今天,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发布通告称,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已被立案侦查,警方督促广大投资人积极报案提供有效线索。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侦查,下一步将进入诉讼程序。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投资群众的合法权益,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投资人目前还没有报案的,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交易明细、宣传单、QQ或微信聊天记录截屏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逾期不报案者,公安机关将视为本人放弃报案,该案将进入司法审计环节,不再另行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本人担。

  此外,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包括公司负责人、部门主管、总监、团队经理、业务员、兼职人员等)自即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将自己在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工作期间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赃款全额退,退赃款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办理。

  办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826号310办公室

  联系人:杨警官 张警官

  联系电话: 0931-5166229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