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延期至3月31日
缴费标准、渠道和流程不变
每日甘肃网1月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月6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妥善处理后期参保缴费特殊问题,确保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有保障。2021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缴费标准、渠道和流程不变。
将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是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措施,《通知》要求各地以扶贫办数据为基础,逐户逐人核查,做好已脱贫人口、边缘监测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21年3月31日前100%参保。并按照放管服的要求以及《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0〕41 号)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新生婴儿参保缴费工作,逐步实现新生婴儿出生户口、参保一站式办理。
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留守儿童、外出探亲等特殊情况,本人没有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各地继续加强动员,允许委托家属、亲戚朋友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事宜。对春节期间集中返乡没有及时参保缴费的农民工群体,可自行前往所居住社区登记后,通过指定缴费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税务部门以及代收的商业银行,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2021年3月31日前,参保缴费人数至少达到上年度参保人数。
对于在2021年1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不含已脱贫人口和新生婴儿),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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