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为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牢牢守住全省4000万亩的粮食播种面积。
《方案》提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在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的同时,摸清耕地“非粮化”存量情况。按照国家要求,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我省划定的20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原则上都要种植粮食作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同时,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河西及沿黄灌区要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保障粮食生产用水,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陇中、陇东旱作农业区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和供给能力。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不折不扣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粮食生产任务,有条件的地方要想方设法扩大粮食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方案》明确提出,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市州的考核力度,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建立奖惩机制,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的市县,要进行通报约谈,重大问题要及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造成重大影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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