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引纠纷 以案释理化矛盾
玉门市人民法院快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快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以当庭给付的方式了结案件。
被告人李四(化名)从事装饰经营活动,2015年至2018年底陆续从原告张三(化名)处购买材料,因账务结算问题产生矛盾。张三在索款无望的情况下找到玉门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立案后,法院主办法官得知张三在索款过程中采取不恰当行为且发生冲突,导致矛盾升级。李四应诉时对事实认可,但因账务不清,张三又申请追加了被告王五(化名)。为保证小额诉讼案件快审快结,2021年1月4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因双方订单、付款交易存在瑕疵,双方对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疑问,主办法官对照新旧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向当事人以案说法,告知双方面临的风险及其承担的后果,最终双方相互谅解,达成一致意见。李四通过微信转账将4000元材料款当庭一次性付给张三,纠纷得以解决。
朱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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