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文卫

【评论】以法治的权威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2021/03/01/ 18:14 来源:金昌日报

  三月的金昌新风劲吹。

  《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顺应了新时代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法治化的新要求,开启了依法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篇章。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底色。新时代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社会文明秩序。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引导和规范,是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共同责任。针对文明行为促进进行立法,就是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通过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结合,以法的形式来鼓励和引导文明行为,约束和惩戒不文明行为,以法的刚性来推动文明习惯的养成,以法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作为三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金昌而言,出台《条例》意义重大。这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有力举措,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生动实践;既填补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立法空白,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里程碑”,又为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提升我市城乡管理水平,深化和推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和法治遵循。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已经实施,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信守,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金昌新征程作出积极的贡献。

  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抓好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条例》的宣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打造全覆盖、立体式、全媒体、常态化的宣传模式,以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持久、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内容普及,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八进”活动,不断扩大《条例》的社会覆盖面和知晓率,积极营造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奠定群众基础;努力提升社会文明度,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强大声势。 

  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多措并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农民夜校等场所,组织编排小戏小曲、快板说唱等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文明行为引导,以《条例》为基准,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饮、文明上网、文明劝导等系列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文明礼仪规范,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自觉学礼知礼、懂礼讲礼、行礼传礼,让更多市民成为《条例》的拥护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要严格执行《条例》。《条例》的贯彻实施需要执法管理部门严格依法管理来保障,坚持“严”字当头,对不文明行为采取文明劝导、集中整治等措施,依法查处不文明行为,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同时,要提升执法者的素养,做到文明执法。执法管理部门人员既是执法者也是参与者,要带头学习、自觉践行《条例》。要文明执法,充分释法、深入讲法,以文明执法的行为树立文明标杆,教育引导市民遵守《条例》,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司法机关要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实施效果,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理,督促广大市民文明行为习惯养成。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