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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17年 男子当庭认罪 嘉峪关市中院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2021/03/11/ 09:12 来源:兰州晚报 通讯员 王继禄 记者 高慧霞

潜逃17年 男子当庭认罪

嘉峪关市中院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每日甘肃网3月1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3月10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郝海明故意杀人一案。该案系2003年发生在嘉峪关市的一起命案,郝海明潜逃17年之久,最终也逃脱不了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8月23日晚,被告人郝海明前往嘉峪关市文化街区附近嫖娼,与卖淫女张某谈好嫖资后步行至嘉峪关市迎宾湖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并撕打,郝海明遂用砖块连续多次击打张某头部,致其死亡。经鉴定,死者张某系被他人持钝器(砖石类)多次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案发后,郝海明潜逃。2020年9月16日,被告人郝海明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被抓获归案。

  在3月10日的庭审中,被告人郝海明当庭自愿认罪,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由于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通讯员 王继禄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高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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