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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汽车消费安全提示

 2021/03/13/ 23:37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金奉乾

  新甘肃客户端3月1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在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今天上午,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0年汽车销售市场投诉分析报告,并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汽车消费安全提示。

停放在小区里的汽车 金奉乾摄

  2020年度兰州市共接收涉及汽车类消费者投诉1238件,比2019年度减少了359件,同比下降了22.5%。汽车消费投诉涉及9类主要问题:购车定(订)金类问题占比26%;车辆质量类问题占比14.8%;商业保险类问题占比9.2%;合同类问题占比7.3%;三包履行类问题占比5%;合格证类问题占比1.5%;强制消费类问题占比1.3%;虚假宣传类问题占比0.4%;其他类问题占比18.1%。

  据分析,汽车消费投诉涉及主要问题的原因包括:合同签订还不规范;经销商管理水平层参差不齐,销售员职业素质有待提高;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经销商“口头承诺”兑现率不高;部分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淡薄,维权知识有待普及。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2020年度汽车销售市场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情况,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三大消费提示:

  一、全面了解情况、慎重签订书面购车合同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若因个人原因终止交易,要求退定金或者预付款,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在购车前,应向商家详细了解汽车的功能、车型、配置、价格、购买方式以及商家额外收费项目等重要信息,要求商家对商品及服务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避免落入隐性消费陷阱。

  二、提车前先检查,有问题当场提

  仔细查看经销商交付的车辆与合同约定的配置是否一致,若有差异,应及时向商家提出,要求更换。如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当场向商家提出,进行协商解决,检查好车辆各种手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车型、排气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主要信息内容。特别是平行进口汽车的关单、随车检验单、车辆一致性证明书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等更应该认真查验,以保证车辆的质量没有问题。

  三、消费权益受损,依法合理维权 

  如在消费过程中遭受侵权,消费者可保存好发票、收据等凭证及证据,依法维权。对于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等问题,可拨打商务部门投诉热线12312反映。对于隐瞒商品真实情况、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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