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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房地产市场消费警示 遇到这3类现象 请拨打12315举报

 2021/03/16/ 08:44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杜志超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房地产市场消费警示

遇到这3类现象 请拨打12315举报

  每日甘肃网3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3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发布房地产市场消费警示:遇到这3类违法违规现象,请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举报。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购买商品房前需要注意核验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其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深入实地进行核实,结合网上查询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其次,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做到以下5点:1.严格遵守住房限购政策。2.不购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如二手房无房屋产权证书禁止交易,购买二手房要查看房屋产权证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体通过销售现场公示内容或预售许可前公示、预售许可后公示栏目查看。3.不随意交纳“电商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在购房时不随意参加购房“首付分期”服务,不参与开发企业、中介公司或个人提供的“首付分期”服务。4.谨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逐条推敲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本及所有附件内容,弄清房屋价款、房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条款。5.提醒消费者慎交购房定金,慎签购房合同,购房后及时索要正规发票,仔细验收房屋,谨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

  最后,消费者若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现或遭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或个人诱导、提供或协助办理虚假证明材料,可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若发现开发企业采取“电商”等合作模式,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可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如发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或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等,可立即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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