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外包一定要有“底线意识”
有一个词叫“格杀勿论”。不过这个词在现实生活中很少听到了,一般只能在影视作品中听到。
为什么会想起这个词。是因为这两天,一段视频被大量转发:浙江省桐乡市一位“市容巡查”人员,要求沿街药店撕掉玻璃窗上的店名标识,并表示这是桐乡市政府要求,不执行便“格杀勿论”。对此,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局长邱永堂表示,系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员操作失误,已责令第三方公司对其停职调查。
外包,又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的是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这是一种“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可以说,政府通过外包的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转移”到市场中,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服务型政府”和“小政府”两者之间有效融合的重要途径。这样既能保证政府是社会的“最大服务者”,同时也能协调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最大限度的激发市场活力。但是,购买公共服务,只是实现公共服务更优化配置的第一步。如果只购买公共服务,停止履行公共服务监管职能,不跟踪、改进、优化公共服务的模式和结果,或者对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问题不关注、不回应,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不会达到理想的目的。有媒体报道说,一些地方服务外包在具体实践中却变了味:有的不管什么事都想到“外包”,甚至本该由自己做的事情,也花钱外包出去;有的以服务外包的名义变相举债融资或用工,背离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初衷;还有的在外包过程中,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导致政府购买服务成了权力寻租与腐败的新灾区。更为可所的是,一些机关单位以购买服务之名,行推卸责任之实,对分内工作不予过问,甚至以此规避各类监管。举个例子,现在政府新媒体发展迅猛,几乎所有的区县级及其以上层级的政府都开设了官方微博和微信,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并不是所有的政府部门都能够很好地运营新媒体。因此,政府部门将官微的托管给第三方机构运营的现象并不鲜见,甚至有的因为监管不力,而被第三方层层转包至其他机构,导致官微主体对官微言论的把控能力日趋衰弱。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认为,传统的规制理论及政策建立在错误的三个假设之上:假定监管者一定会秉公无私、一定可以获得充分的监管信息、一定能找到执法监管手段去管住监管对象。遗憾的是,我们常能看到,在经营城市、撬动资本方面,各部门的领导都非常熟络,但很少对适应时代要求建立新型监管监督体系产生兴趣。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服务方式的创新,而不是责任的转移。要让工作外包回归正确的轨道上来,一方面要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明确外包的范围、标准、要求,让市场切实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通过政府部门适度的监督和调控,保证社会企业能够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不偏离公共服务的“服务”这一正轨。如果没有“底线意识”,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小马飞刀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3月29日【评论】清明应保持“清明”
- 2021年03月29日【评论】别让维权高成本压垮劳动者
- 2021年03月19日【评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需多方共同发力
- 2021年03月15日【评论】守护消费安全,保障消费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