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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飘飘】“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2021/05/13/ 04:57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马颖

【党旗飘飘】“党建红”引领“检察蓝”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现场公开庭审。(本文图片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马 颖

  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条原则:抓好机关党建是本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失职、不抓机关党建是渎职。该院党组始终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抓好作风建设、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近年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在兰州市委年度考核中连续11年位列优秀等次,连续11年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同时,也入选兰州市首批“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

  党建引领,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加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以“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高标准严格要求党员干警。

  该院通过强化内部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辅导培训等,不断夯实理论学习根基。同时,每年到基层院开展工作调研和业务工作指导,在实践中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借助主题教育活动及“学习强国”“甘肃党建”“中检网”等线上平台,引导党员干警提升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风清气正好扬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并对梳理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扫除队伍积弊,党员干警的工作状态更加饱满,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有效深化。

  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开展以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巩固建设好“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基础上,对标对表《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相继建成市直机关示范性党支部6个、标准化党支部12个。各党支部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党建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将支部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工作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利用“检察文苑”“党员之家”等平台不断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并开展“保护母亲河”“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机关文明形象。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1月通过中央文明委复查验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双轮驱动”,促进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如同“车之双轮”,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着力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该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和“六项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建+业务”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刀刃向内从严治检,促进工作方式优化和办案理念更新,扎实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该院不断探索党建和业务共同发展的新方法,引导各党支部围绕部门职责和岗位要求,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创建。如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作风、比创新、争先进的“五比一争”特色品牌,开展“强化产权保护”等党建特色活动,不断激发党员干警活力,“党建+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该院以党建促脱贫,持续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带头作用,做好机关党支部和帮扶村党支部互联共建工作,引导帮扶村党支部探索“支部+合作社”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推动机关党建与扶贫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聚焦民意,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永登县毛茨村村民毛某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租用该村集体农用土地开采黏土、修建砖厂,使17余亩基本农田遭到严重破坏。2021年3月9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多方沟通协商,最终决定在案发现场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毛茨村村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

  此次现场公开庭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高了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该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提升公诉水平、提高办案效率作为执法为民、关注民生的重要抓手,成立加强出庭公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办案实训、网络培训、观摩庭活动等方式全面提高诉讼监督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跟庭评议案件58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故意伤害、非法吸收存款等案件得到公正审判。

  同时,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深入各大高校进行“校园贷”“套路贷”主题宣传,在小学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引导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防范风险、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走访、回访民营企业50余家,向企业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防范经营法律风险50项提示》等,帮助企业查找、管控自身风险,同时认真受理企业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保护民企合法权益。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兰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方案》,联合技术公司开发了全省首个集举报、处理、监督、服务、预防等功能于一体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网上应用平台——“‘码’上报告平台”,这一平台助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

  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法律宣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食品药品安全、乡村振兴战略、信访工作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个方面33条工作举措,全面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短评】

“党建+业务” 找准结合点才能互融互促

  马颖

  在一个单位的工作中,党建与业务是不可分割的两项重点任务。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并且从同步推进中找到了工作的结合点。该院完善“党建+业务”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将抓党建和促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考核评价;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创建,让支部工作不再千篇一律;聚焦民生问题,从党建与业务两个角度出谋划策,形成了一整套具有特色的工作方法。

  “党建+业务”,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交融互促、良性互动,抓好党建带动业务高质量开展,高质量的业务开展同时也促进党建质量不断提升。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两者相加,加出了很多有创意的新思路、有实效的新做法、有“温度”的新举措,让老百姓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党建和业务不是“两张皮”,而是要找到结合点。只有找准结合点,才能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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