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指明了方向。税务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经济职能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和动力,深入推进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守正创新、聚力“合成”,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助推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在精确执法上,
守依法治税之正,创制度机制之新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要深刻理解《意见》健全执法制度机制、把握税务执法时度效的核心要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执法,着力构建“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
夯执法之基。加强税收管理制度“立、改、废、释”,完善地方税立法和各税(费)种规范化管理,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持续深化落实“三项制度”,推进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
行执法之力。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化“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增强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提高执法精准度。
紧执法之弦。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完善内部风险分析评价制度,推进内部控制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税收征管质量5C 监控评价工作机制,构建“日常督审+ 定向督审”模式,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在精细服务上,
守人民立场之正,创环境品质之新
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好务是税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要深刻理解《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5 年方案,加快税费便利化改革成果转化,营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服务理念上。进一步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让“服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习惯和自觉。
服务内容上。进一步从“供给侧”向“需求侧”转变,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倒逼改革创新,从根本上破除税费服务效率提升的壁垒,着力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
服务手段上。进一步从“传统”向“现代”转变,依托“智慧税务”建设,利用大数据平台,在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的基础上,深化“不来即享”惠企利民举措,拓展“非接触式”服务,做到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以精细服务的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彰显税务服务品质。
在精准监管上,
守公平正义之正,创质量效能之新
实施科学精准的税务监管,维护经济税收秩序,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深刻把握《意见》对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的部署要求,推动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建强新型机制。完善一体化监管指挥新机制,建立健全动态“信用+ 风险”监控体系,逐步建立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既管住管好各类税收事项,又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增动力。
盯紧重点领域。强化重点行业、地区和人群的风险防控和监管,做实做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以最严格标准防范逃避税。
用好稽查“利剑”。加强跨部门机制性联合执法,探索建立跨区域稽查与属地稽查的长效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有力维护良好经济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在精诚共治上,
守合作共赢之正,创联动融合之新
税收工作深度融入国家治理,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民生等各领域息息相关,税收共治需要方方方面的支持、配合和保障。要深刻认识《意见》进一步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完善扩大税收治理“朋友圈”,凝聚更大合力为税收工作提供强大支撑。
聚焦部门协作。注重推动把重大税收任务、重点税收工作纳入地方的“大盘子”统筹开展,建立完善制度性协税护税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共治,紧抓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契机,推动与更多部门深化涉税数据交换。
聚焦社会协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提高第三方个性化纳税服务水平。落实普法责任制,注重线上线下联动普法,全面普及税费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抓好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遵从税法的浓厚氛围。
聚焦税收司法保障。加大警税协作力度,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推动警税联合办案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建立完善税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部门工作联系机制,搭建线索移送、执法监督平台,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有效衔接。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把关机制,发挥法律顾问新型智库作用。
聚焦国际税收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加强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做实做细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和反避税工作,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精准对接跨境涉税诉求,运用税收大数据持续跟踪外资企业经营态势,全力服务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
在组织保障上,
守初心使命之正,创活力动力之新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是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意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有力保证。要深刻理解《意见》进一步激发税务干部活力动力的精神实质,坚守初心使命,强化实干担当,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促改革,把党的领导贯穿《意见》落实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税务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征管改革情况,推动将《意见》落实工作融入地方改革发展大局,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
突出人才支撑。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分层分类实施素质能力提升计划,深入推进领军人才“头雁工程”,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不断提高税务干部征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密切结合征管职责划分、业务流程优化、岗位职责界定,进一步优化征管力量,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切实将工作力量向征管一线和监管重点领域倾斜。
突出纪律保障。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发挥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优化完善“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深化“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作用,加大自动化考评力度,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意见》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障。(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5期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蒋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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