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5月2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何宗仁(正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对何宗仁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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