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0周岁及以上参保职工——
高龄医疗补贴可“不来即享”
每日甘肃网5月25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韩 蕾)近日,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对参加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受慢性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的80周岁及以上人员,实行高龄医疗补贴“不来即享”直接发放。
据了解,高龄医疗补贴每人每年度最高补助3000元,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已享受慢性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的不再享受高龄医疗补贴。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每年底对市直参保职工中年满80周岁及以上参保职工的生存状态、门诊慢性病享受等情况进行筛查审核,列出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名单,在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站和酒泉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实行高龄医疗补贴“不来即享”服务,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向其医保账户补助3000元医疗补贴。
对当年已死亡的参保职工,在注销个人医保账户时,经数据核查符合发放条件的,按其当年度实际生存月数计算,一次性核发高龄医疗补贴(其计算标准为:3000元÷12个月×实际生存月数=实际发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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