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5月2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 实习生付婷婷)刚刚闭会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李月在接受记者采访
《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于今年3月首次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常委会对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并最终获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李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总体遵循‘从严管理、从实保障’的原则,在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同时,为他们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支撑。既要把辅警队伍管理好,也要为他们提供有效的保障。希望通过地方立法,以及后续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促进队伍向更好发展。”
《条例》共7章41条,分总则、职责、招聘、权利、义务和保障、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警务辅助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有关工作,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公安机关不得安排警务辅助人员从事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后果,由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承担。《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岗位,为警务辅助人员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警务辅助人员不得配备或者使用武器、警械。
戴瑞接受记者采访
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防控检查大队的辅警戴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起草制定阶段,我就开始密切关注这部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得知《条例》即将颁布实施,感到非常高兴。《条例》为我们维护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于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我的职业认同感得到了提升,很有职业归属感。尤其是《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招录人民警察。这对于我们辅警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李健接受记者采访
“《条例》实施后,辅警进入这个群体也会感到温暖,感觉到有发展前景,这样才能保证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这支队伍稳定了,也有助于提升我们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李健认为:“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推动我省警务辅助人员更加规范高效地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下一步,我省公安机关将在《条例》的框架下,积极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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