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6名被告人被判刑
每日甘肃网6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6月2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兰州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通过“查好车”等微信公众号,查询购买车辆信息、车主身份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并非法向他人出售,从而牟取利益。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蒋某,利用蒋某的辅警身份,多次查询他人车辆档案信息、个人信息、住宿信息等,并出售给杨某,杨某转售给杨某某等人从中牟利。被告人杜某通过微信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向陈某出售,陈某再转售杨某某等人从中牟利。杨某某等6人非法获利14万余元。
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综合本案案情,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一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判令各被告人支付数额不等的赔偿金,总计14万余元,并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4月06日非法销售他人信息 销售额达1760余万元 43名被告人白银受审
- 2021年04月02日收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760余万元 涉案43名被告人受审 法院将择期宣判
- 2021年03月24日兰州市首例民事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审结 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获利1.53万元,被告人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
- 2020年11月16日近两年来,兰州新区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 天蓝蓝公益诉讼品牌越来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