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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评价激励机制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酒泉市出台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支持办法

 2021/07/14/ 09:21 来源:酒泉日报 全媒体记者韩蕾

强化评价激励机制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我市出台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支持办法

  每日甘肃网7月14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韩 蕾)日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酒泉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支持办法》(下称《办法》)印发实施,设立县市区(酒泉经开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市直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工业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强化评价激励机制,营造勇于担当作为、善于真抓实干、奋力赶超进位的良好发展氛围,推动全市各项工作见实效、走前列、树标杆。

  根据《办法》,我市将定期对7县市区(包括酒泉经开区)、市直部门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团组织等所属机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工作成效进行评价,按照评价情况进行激励支持。

  我市将对综合评价排名前3且没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县市区和达到奖励标准且无被负面通报情形的经开区,授予县市区(经开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按照重点指标和任务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七县市区评价指标设置了2类29项。其中,高质量发展重点评价指标10项,分值100分,地区生产总值增量及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及增速2项指标的分值最高,均达13分;重点工作任务19项,分值60分,招商引资成效任务分值高达10分。此外,还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关于重大任务重大事项履职情况设立加减分项。

  我市对高质量发展指标任务、行业系统综合考评排名全省前3或获得国家级荣誉集体表彰奖励且没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市直部门,授予市直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没有获奖的市直部门单位下年度公用经费按照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统一压减。

  同时,我市将对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激励支持。由市工信局、统计局、税务局按年度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贡献率、纳税贡献增长率2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排名全市前10的企业授予工业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其中,对获得年度高质量发展贡献奖的企业按综合排名先后次序予以奖励,一等奖1名,奖励资金50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资金40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资金30万元;四等奖4名,各奖励资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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