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
兰疫防办发〔2021〕第29号
截至8月1日18时,全国共有4个高风险地区(云南省1个、江苏省2个、河南省1个),91个中风险地区(河南省6个、云南省2个、江苏省50个、湖南省22个、四川省6个、辽宁省2个、湖北省1个、福建省2个)。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属地社区报备,配合落实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别是有江苏省扬州市和湖南省常德市旅居史(重点含7月25日、26日、27日观看过《湘遇·桃花源》演出的市民和7月24日乘坐“穿紫河三号游船”的市民)尽快向所在辖区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市民进入医院、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配合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时,请佩戴口罩。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
兰州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8月01日兰州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紧急通告 近期从中高风险区来兰返兰人员请主动报备
- 2021年07月28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 2021年07月23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 2021年07月13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取消机动车周末限行 非甘A号牌车辆来兰当日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