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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酒泉市肃州区及时足额发放提标资金

 2021/08/24/ 10:11 来源:酒泉日报 陈娜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肃州区及时足额发放提标资金

  每日甘肃网8月24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左右。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6670元、103300元、99910元,分别比2020年提高了9700元、9390元、898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2020年我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的132.1%。 

  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860元,达到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77.2%。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0元。 

  根据新标准,肃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对提标资金进行分类、逐人核算统计,并制定提标资金发放明细表,及时足额将全区2000多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提标资金通过银行卡和“一卡统”,统一发放到每位重点优抚对象手中,确保将党和政府的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陈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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