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 明年森林和草原防火期
春节清明节 县级以上政府 可发布禁火命令
每日甘肃网12月26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日前签发,确定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省草原防火期。
《防火令》要求,落实防火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严控野外火源,对进入重点林区、牧区、景区的所有人员、车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从严从快侦办违法用火案件。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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