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客户端12月30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邹明敏)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印发的《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介绍《方案》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等有关情况。
《方案》进一步扩大了差异化收费范围,加大了通行费优惠幅度,以合力推广应用ETC为抓手,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政策。
《方案》对通行临合、雷西、景中高速以及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共744公里的货车实施分路段+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实施分车型+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优惠幅度在15%—57.5%之间。实施时间为2022年全年。
分路段+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即途经G1816乌玛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121.18公里)的货车,收费优惠幅度由25%提高至30%,使用ETC货车优惠40%;途经G22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97.612公里)的货车,给予通行费30%优惠,使用ETC货车优惠40%;途经G1816乌玛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119.721公里)的货车,给予通行费30%优惠,使用ETC货车优惠40%;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西至玉门段(406公里),按里程“递远递减”阶梯差异化收费,对途经该路段,且在我省联网收费公路收费站出入的货车,连续行驶里程超过2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30%、使用ETC优惠40%;超过3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35%、使用ETC优惠45%;超过4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40%、使用ETC优惠50%。
分车型+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即对通行省内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车辆,给予通行费15%的优惠,新能源牌照货车同时享受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在实施按里程“递远递减”阶梯差异化收费路段,连续行驶超过400公里的货车,在享受ETC优惠50%的基础上,同时享受15%的优惠,优惠额度达到57.5%。
经测算,实施差异化收费后,全年优惠通行费约3.72亿元,可大幅降低货车运输成本;吸引普通公路车辆改行高速公路,与差异化路段并行的普通公路交通压力得到缓解,养护成本降低约8%,通行费总收入与实施差异化收费前基本持平;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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