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顾丽娟 李永萍)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对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做了补充。通知指出,对因行动不便、外出探亲等特殊情况,本人没有在2021年底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委托家属、亲戚朋友在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
通知明确,对在2022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不含农村低收入人口、已脱贫人口和新生婴儿),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2年01月04日甘肃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出台 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为主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 2021年12月30日兰州市“群众身边医保服务工作站”启动运行 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便民服务圈”
- 2021年12月14日兰州反诈中心发布紧急预警 医保卡需换电子版?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