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逐项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运用体现到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省委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依法履职行权,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更好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推进。
二、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誓仪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事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小切口”立法,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初步安排审议65项法规案。持续加大已清理法规的修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强对市州立法指导,形成上下衔接、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良性互动。
三、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坚持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根据年度监督计划,预安排23个监督项目,制定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地方金融工作、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知识产权审判等方面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共同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聚焦重大事项开展省市县人大监督联动,提升监督工作整体实效。
四、强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化“两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统筹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等工作,推动代表工作进一步活起来、实起来、严起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深化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依法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家、站、点”平台赋能增效,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开展履职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代表政治建设和履职监督,持续推进代表履职培训系统化、专业化、精准化,做好代表履职档案管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要求,在省委领导下,扎实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甘肃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五、注重强基固本,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营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密切与市县乡三级人大联系,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按照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健全制度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百年党史铸初心,奋楫扬帆启新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甘肃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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