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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

 2022/02/20/ 10:59 来源:中国·甘肃

10关于“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惠民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惠民工程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包括调蓄设施、灌区改造和农村供水三类项目:一是建设水库(池)25座,其中年内主体完工5座,续建14座,新开工6座。新(改)建淤地坝100座。二是实施6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完成16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是实施52处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

  二、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水安全,使水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政府主导,全力而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实行市县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市县政府全面负责工程前期、建设管理和资金筹措,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三)改革创新,两手发力。把改革创新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驱动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

  三、实施范围

  在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65个县区和省景电中心、省疏勒河中心、省引大中心3个省级单位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季度。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级项目实施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开工复工一批项目,做好其余工程开工准备,其中水库(池)新开工2座,复工16座。做好100座新(改)建淤地坝、6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16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52处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力争完成投资2.09亿元。

  (二)第二季度。水库(池)新开工3座,复工3座。开工建设6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16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52处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力争完成投资8.50亿元。

  (三)第三季度。水库(池)新开工1座;开工新(改)建淤地坝87座。继续实施6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16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52处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力争完成投资13.11亿元。

  (四)第四季度。水库(池)完工5座;开工新(改)建淤地坝13座。继续实施6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16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52处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力争完成投资11.38亿元。年内建成完工和主体工程完工项目做好资料整编和验收等工作,其余续建工程做好下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投资35亿元,部分工程建成完工,部分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一是对于调蓄设施,完成投资19.15亿元,其中水库(池)建成主体工程5座,其余20座完成年度建设任务;79座改建淤地坝建成完工,21座新建淤地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对于灌区改造,完成投资7.06亿元,其中6处大型灌区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6处中型灌区建成完工。三是对于52处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完成投资8.87亿元,建成完工45处,完成年度建设任务7处。

  六、资金安排

  年度估算总投资35亿元,其中拟争取中央投资9.22亿元,省级投资1.36亿元,市县配套资金4.49亿元,政府债券8.53亿元,社会资本和银行贷款2.60亿元,其余8.87亿元资金由市县政府优先使用行业资金,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解决。

  七、责任主体

  省级责任领导:孙雪涛  副省长

  部门责任领导:朱建海  省水利厅厅长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级项目实施单位

  八、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省水利厅负责通过中央补助和省级部门预算资金积极筹措中央和省级投资所需资金。市、县政府和省级项目实施单位是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工作调度。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州政府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省水利厅成立专班,积极与市县政府衔接落实政府债券等资金投入,并分市州、分类型、分工程全过程调度,压茬推进,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市县政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清单管理、会商调度等工作机制,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向省直有关部门反馈工作情况。

  (三)加强监督指导。省水利厅加强监督检查,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展等方面开展跟踪指导,重点督促实施主体职责履行、任务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既定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强化资金监管,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广泛宣传引导。建立宣传联动机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水利为民办实事宣传力度,抓好工作经验及成果宣传,在相关媒体开展系列宣传和深度报道,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附件:“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计划表

  附件

  “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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