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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

 2022/02/20/ 10:59 来源:中国·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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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的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新建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在全省选择符合村庄规划的自然村(不包括撤并建制村、移民搬迁村、空心村),再建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现约5000个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支持政策

  省级执行“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按照每公里20万元进行奖补,由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安排部门预算列支解决。市县要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保障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县级政府统筹考虑自身发展和资金筹措能力等实际,根据村庄规划、乡村示范行动等建设项目,科学确定年度建设计划,逐级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后,建立项目实施台账,督促加快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工作,3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同步开工一批。

  (二)实施阶段(4—12月)。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年度建设任务,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12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省、市两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频次,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推进。

  (三)验收阶段(12月底前)。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政府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及时组织财政、发改、审计、自然资源、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四、责任主体

  省级责任领导:刘长根  副省长

  部门责任领导:刘建勋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市(州)政府

  实施主体:县(市、区)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做好全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建设。省财政厅配合做好资金筹措、资金下达等工作。市(州)政府发挥承上启下和监督管理职能。县(市、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协同联动”方式,统筹各方力量,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等,落实安防工程、防排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最大程度利用现有道路改扩建,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三条红线。把好项目质量关口,确保项目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三)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原则上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实施的项目应一并纳入监管范畴。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邀请群众参与设计选线、质量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路面结构层的选择应充分征求沿线群众意见。

  (四)加强养护管理。项目建成后,统一移交村委会管理养护,由村级路长履行养护管理职责,组织村民自管、自养。将自然村(组)硬化路日常养护管理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将爱路护路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吸纳群众参与,调动和发挥群众爱路护路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

  附件:2022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计划汇总表

  附件

  2022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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