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4月26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要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全国互通互认,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通知》明确,省大数据中心要结合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优化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统筹完成垂管信息系统对接和关联应用,避免“点对点”“多对多”重复对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和“应上尽上”的原则,持续推进企业和个人电子证照制发共享。2022年底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覆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应用领域。
《通知》要求,省大数据中心要会同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等部门探索以电子社保卡等常用电子证照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城市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要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和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同时,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各级政务大厅不得将电子证照作为事项资料的唯一凭证,保留使用实体证照办理事项的途径,并做好服务引导、协助办理等工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延伸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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