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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8月1日起施行

 2022/05/18/ 09:30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吕娅莉

  《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每日甘肃网5月18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吕娅莉)记者从5月17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平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持续健全完善保护机制,水源保护区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但随着城乡建设推进,水源保护面临诸多挑战,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存在责任不具体、措施不系统、在实际操作中界限不够明晰等问题。因此,制定了该《条例》。

  该《条例》是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020年立法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参考了周边市州地方性法规,结合我市实际,重点从法律适用范围、权责划分、保护措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厘清了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不抵触,避免重复照搬;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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