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刑期间醉驾 性质恶劣数罪并罚
每日甘肃网1月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7日,记者从酒泉市肃州区法院了解到,酒泉市肃州区一男子在缓刑期间醉驾被查获,性质恶劣,酒泉市肃州区法院依法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2019年10月24日晚22时许,家住酒泉市天怡景园的肖某酒后驾车回家,在沿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光明花园小区门口路段处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肖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11.4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肖某刑事拘留,没想到酒驾被查获当天肖某还在缓刑期间。在2019年7月15日,肖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高慧霞 通讯员王晶晶 陶稷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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