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行侵犯致死环卫工
一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每日甘肃网1月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一名环卫工被人奸杀,让她轻信对方的理由是,对方称“我有废旧啤酒瓶送给你”。1月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涉案男子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6月27日1时许,环卫工毛某某的孩子拨打110报警称,母亲下班后不知去向。公安机关调取毛某某活动区域街面监控视频追踪,发现毛某某于6月26日20时许被一男子带至张苏滩一居民自建房内,大约四小时后,该男子手推人力三轮车,载着用被褥遮盖的大型可疑物品离开,后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前往附近一拆迁工地,之后又返回。公安人员前往拆迁工地找到被害人毛某某尸体。通过视频追踪,警方发现嫌疑人踪迹。6月27日20时30分许,嫌疑人顾某飞被抓获。
顾某飞,化名李伟,1972年出生于白银市,1996年9月18日因犯盗窃罪被白银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1998年11月19日因犯脱逃罪被靖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原判余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2年2月2日,顾某飞刑满释放。案发前,他来兰打工。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26日20时许,顾某飞谎称家中有废旧啤酒瓶送给环卫工毛某某,将其诱骗至出租屋内后,使用扼颈等暴力、胁迫手段对毛某某实施强奸时,因毛某某极力反抗并喊叫,顾某飞先后用透明胶带将毛某某双手及头面部缠绕后继续实施强奸,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后顾某飞驾驶三轮摩托车将毛某某尸体抛弃至拆迁工地后逃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毛某某系被他人用透明胶带封堵口、鼻及外力扼颈共同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飞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本案属于强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应从严惩处。被告人顾某飞曾两次犯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强奸致人死亡,为逃避罪责抛尸,犯罪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大,依法应予严惩。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顾某飞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顾某飞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51854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0年12月31日兰州姚某宁等4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盘踞西固为非作歹十余年 首犯被判无期
- 2020年12月26日控制张掖市甘州区生猪市场涉黑案一审宣判 27人获刑 最高刑期23年
- 2020年12月16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嘉峪关郑文毅涉黑案公开宣判 主犯一审获刑24年其余51名被告各领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