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文卫

《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2023/08/17/ 09:06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彭维国

《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每日甘肃网8月1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全国著名的新石器时代重要文化遗址──定西市临洮县的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有了专门法律保护条例。8月8日,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27日批准,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马家窑遗址、辛店遗址、寺洼遗址分别位于临洮县洮阳镇、辛店镇、衙下集镇,《条例》规定,马家窑遗址等三处遗址的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遗址本体安全,维护遗址的历史环境风貌,发挥遗址的文化传承作用。

  《条例》明确禁止在三处遗址保护范围内,修坟、立碑、取土、挖沙、建窑、挖塘、打井、采石、采矿、倾倒垃圾等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在遗址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和保护设施上涂写、刻划,擅自张贴、设置广告或者标语; 擅自移动、拆除或者污损、毁坏保护标志、保护设施设备;种植危害遗址地下文物安全的深根性植物;其他危害遗址安全的行为。

  临洮县人民政府负责三处遗址保护工作,将遗址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解决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将遗址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马家窑遗址、辛店遗址和寺洼遗址保护管理工作机制,优化遗址文物资源的综合保护利用,推动遗址的项目申报和历史文化品牌建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彭维国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