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审
每日甘肃网1月2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近日,由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吴某为首的十七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2014年以来,以被告人吴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某、罗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把持村级基层政权,在临泽县沙河镇范围内,纠集团伙成员逞强耍横,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赌博等犯罪行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案情重大、复杂,证据材料繁多,社会影响较大,肃南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全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实地查看了部分案发现场,调取了相关证据,在审查起诉环节追加起诉遗漏同案犯1人,追加遗漏罪行2起,进一步扩大了扫黑除恶战果。
相关新闻
- 2018年12月28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恶犯罪案件
- 2018年12月24日天水集中宣判一批涉恶案 38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 2018年12月28日【图片新闻】肃南县税务局组织青年党员聆听退休老干部讲述历史
- 2018年11月30日【图片新闻】肃南县人民法院利用冬季农闲时节在康乐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