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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硫磺熏制枸杞 玉门四名“黑心”商贩被判刑

 2019/10/23/ 09:04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董开炜

工业硫磺熏制枸杞 玉门四名“黑心”商贩被判刑

  每日甘肃网10月23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董开炜)10月22日,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从玉门市检察院获悉,玉门市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两起由玉门市检察院起诉的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两案四被告人因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系玉门市首例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前不久,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仲某、张某等人为了提高枸杞品相便于销售,用工业硫磺熏制枸杞后进行销售。案发后,相关部门当场查扣了熏制的枸杞及工业硫磺。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四被告人明知工业硫磺不能熏蒸用于食用的枸杞,却为追求非法利益用工业硫磺熏制红枸杞,生产有毒有害的食品,其行为具有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安全,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除应受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遂向玉门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玉门市法院对此公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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