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审理一起“套路贷”涉恶团伙案
每日甘肃网11月3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宋冠儒)10月31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某、王某、罗某、潘某4被告人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榆中县扫黑办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小额信贷公司负责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王某、罗某、潘某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针对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通过设置砍头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高额保证金、手续费、展期费等费用,实施诈骗。为达到索要债务的目的,拉横幅、贴照片、泼油漆,跟踪、尾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是恶势力犯罪组织,其行为已严重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追究其刑事责任。合议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对4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相关新闻
- 2019年10月30日兰州警方跨省连端窝点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被“连根拔起”
- 2019年10月23日兰州中院公布一起"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审判结果 6名被告人各领其刑
- 2019年10月09日庆阳首例“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一审宣判 主犯席治甲领刑25年,并处罚金180万元
- 2019年09月24日甘肃警方跨省再破一起“套路贷”案件,涉案受害人3900余名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