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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镇原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2019/12/12/ 15:02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金奉乾 通讯员黄建国

  每日甘肃网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 通讯员黄建国)12月11日,庆阳市镇原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路某等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此案为镇原县法院受理的第四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被告人路某辍学后,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李某及席某、王某(三人已另案审理)等人,逐步形成时分时合、关系较为分散的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共7人,纠集者为路某、赵某,成员为张某、秦某、李某、席某、王某。

  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一年间,犯罪团伙在镇原县城酗酒闹事、殴打他人,采用暴力或软暴力催债等方式,涉嫌寻衅滋事作案24起。其中被告人路某纠集李某、席某、王某等人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或以索要小额借款为名,多次殴打被害人罗某、张某等人,共作案16起。被告人赵某纠集张某、秦某、路某等人通过殴打、威胁、跟踪滋扰等方式,向被害人鱼某暴力或软暴力讨债作案8起。

  公诉机关还指控,在2017年、2018年期间,被告人路与秦等人先后组织14人次非法卖血,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其中路参与组织卖血作案7人次。2018年夏季,被告人路以按揭手机支付报酬为幌子,先后骗得11人共按揭手机14部,涉案金额4万余元,涉嫌诈骗罪。被告人郭、祁明知是路诈骗所得手机仍予以回收转售,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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