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公开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每日甘肃网1月10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曹勇)日前,高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分别判处其他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一年;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分别判处其他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十个月、八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蔡某、张某为谋取不法利益非法放贷,为索取债务,伙同被告人王某采取殴打暴力手段和辱骂、恐吓、威胁、滞留、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向被害人非法索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蔡某为纠集者,王某、张某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
2014年以来,被告人毛某、王某霞为谋取不法利益而非法放贷,并伙同被告人毛某军采取非法拘禁的暴力手段和辱骂、恐吓、威胁、滞留、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向被害人非法索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毛某、毛某军、王某霞以血缘亲情关系为纽带,在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毛某为纠集者,毛某军、王某霞为成员的恶势力。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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