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月3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记者从甘肃省司法厅了解到,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厅建议申请人及代理人选择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据悉,各级复议机关将公开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的邮寄地址、传真和联系电话号码,方便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证据材料。申请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当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交通受阻、通讯不便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当事人及代理人向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一律向甘肃省司法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对仅凭书面审理方式难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确需以听证方式审理或需进行现场调查勘验等方式确定案件事实的案件,为避免听证、调查勘验工作造成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病毒传染渠道,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的规定中止案件审理,疫情解除后,应及时恢复案件审理。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 确因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无法按照法定期限或在人民法院指定时间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或出庭应诉的,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延期申请。
甘肃省司法厅行政复议联系电话、传真:0931-8960102 8960947。
行政复议申请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4楼(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市州复议机构联系方式
兰州市:0931-7879422 传真:0931-7879411
嘉峪关:0937-5967192 传真:0937-5967191
金昌市:0935-8238927 传真:0935-8238627
白银市:0943-5993553 传真:0943-8250148
天水市:0938-8225815 传真:0938-8220001
酒泉市:0937-2657101 传真:0937-2655153
张掖市:0936-5992760 传真:0936-5937170
武威市:0935-2220399 传真:0935-222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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