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2月6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秦娜)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今天兰州市医保部门完成2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痊愈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报,共发生医疗费用49895.26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36287.31元,大病保险报销1286.65元,财政资金全额补助个人自费部分12321.3元,患者个人实现“零跑腿”“零自付”。
其中,患者吴某某于1月21日因发热症状在兰州市肺科医院住院治疗,1月23日被确诊为甘肃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过12天的精心治疗,2月2日符合标准出院。患者谷某某于1月24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经过13天的精心治疗,2月4日符合标准出院。
兰州市医保部门根据省医保、财政、卫健等部门下发的《关于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对确诊和疑似住院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全部给予解决,个人不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同时,兰州市医保部门对卫健部门制定的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药品和诊疗项目设立临时性编码,统一按照医保甲类进行管理,并于2月5日完成医保结算平台及医院端的信息维护。今天,兰州市医保经办部门按照“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结算、第一时间拨付”的原则,完成首批2例出院确诊患者的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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