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对租赁主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好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营改增住房租赁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支持培育养老地产发展
探索制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优惠政策,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培育新型养生养老综合体;探索制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优惠政策,政府依据建设规模(含改扩建)、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可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及服务对象的类别、入住率、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指标,可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
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进一步推动个体、私营、混合所有制、外资等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住所有权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
房屋租赁市场篇
支持国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鼓励新建市场化租赁住房。通过加大市场化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有效缓解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房房价上涨的压力。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通过回购、回租市场存量房或棚户区改造余量房等作为租赁住房,也可将自有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等房屋改造为租赁住房,统筹进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和管理。
鼓励房企和物业企业“进军”房屋租赁行业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自持房源面向市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各类投资者和自然人依法设立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专业、规范的租赁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在服务项目范围内积极开展“管家式”服务,为业主空置房源提供代管理、代维修等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联社租赁经营自有住房,将符合消防、卫生、住用等安全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
房地产市场篇
商业地产贷款首付款比例由70%调整为50%
坚持调控力度不放松。政府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城市主体责任,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及时掌握房价涨幅、供需情况、市场运行、企业经营现状,加大对市场运行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有效控制商品房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调整商业地产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70%调整为50%。
持续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通过严格的检查执法,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强力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 杨昕 实习生 曹益菲
相关新闻
- 2020年03月18日兰州城关区2020年首批149户公租房申购家庭开始办理入住
- 2020年02月24日甘肃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有新政 家政从业人员有望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 2019年08月15日兰州市2020年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今日启动 三类人群可申请
- 2019年08月15日兰州市2020年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今日启动 想要"安乐窝" 快看需要啥条件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