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民生

今年兰州市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10%

 2020/04/21/ 08:27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房惠玲

今年兰州市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10%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近日,兰州市民政局 、兰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今年兰州市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10%,五区由每人每月71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83元,三县由每人每月5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89元。

  《通知》明确,今年兰州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40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428元,一、二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由335元、318元提高至369元、350元(即年保障标准分别由4020元、3816元提高至4428元、4200元),三、四类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保持不变。同时,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根据国家和省上不低于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全市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12215元和5757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40元,按照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440元、2640元、3840元确定。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