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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河长”的地方就有“警长” 甘肃搭建起河湖生态保护“立体屏障”

 2020/04/26/ 14:13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王占东

  每日甘肃网4月26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王占东)记者今日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中,甘肃全面实施河湖警长制,河长、警长协同发力,有“河长”的地方就有“警长”,河长牵头抓好治理保护,警长护航保障执法权威,构建起了共建共治、齐抓共管的河湖管护工作格局,搭建起了全方位、常态化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立体屏障”。

  “一些市县创新执法模式,借助公安机关力量,向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亮剑,取得了良好效果。”在4月24日召开的全省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省水利厅党组书记朱建海在谈及坚持守正出新、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时,特别提出了甘肃全面实施河湖警长制以来取得的成效。

  目前,甘肃省公安机关实施四河湖警长制,设省河湖总警长1名;市河湖警长15名(兰州新区);县区河道警长86名、湖泊警长78名;乡镇(街道)河道警长1314名、湖泊警长264名,实现了河湖警长与河湖长全配套、辖区河湖与河段全覆盖。2019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河湖刑事犯罪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

  据介绍,水行政执法点多、线长、面广,尤其是执法刚性不够,水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的行政强制手段,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妨碍执行公务或者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造成调查难、取证难、执法难的问题,使得水行政执法工作陷入困境。为了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省水利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等先后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加强河湖管理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意见》。

  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开展河湖联合执法行动,为有效遏制河湖象、补齐行政执法板、全面加强河湖监管提供了“金钥匙”。

  水利、公安高效联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效能,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介入,增强执法力量,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水行政执法的强制力,有力震慑违法行为,解决水事案件执法难、查处难的问题,让水行政执法更有底气;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为依法打击妨害公务、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支撑保障。通过联合执法办案,水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在具体案件查办技巧上、证据提取上、人员控制上、执法人员行为要求上积累一些经验,提高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助于提升水利权威,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可以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对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提高水利部门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朱建海指出,各级水务部门要积极向公安机关学习执法经验、转变执法作风,增强执法力量、壮大执法队伍,打造无私无畏、严守纪律、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善打硬仗的水行政执法铁军,提高执法效率和威慑力,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水法律法规长出“牙齿”、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重塑水利行业形象,提升水利行业地位。

  据了解,甘肃水利部门将加快建立并落实省内跨界河流治机制,开展跨行政区域间合执法,补齐监管板,消除监管盲区;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在重要河段、重点区域、敏感水域以及问题多发频发河道布设监控点,实行电脑远程监控,并与智能手机进行无线连接,实现随时随地、动态监管、连续监控,打造全天候“天眼”,确保监管无死角,减轻夜间河湖监管压力;充分运用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图片分析等科技手段,有效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和效率,为日常巡查执法提供有力支撑。为打赢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攻坚战,擦亮河湖生态底色、守好护好一泓碧水,建成造福人民的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注入新的强大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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