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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赔偿18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2020/04/29/ 09:20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 张富贵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富贵)省检察院4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加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的具体举措及成效,并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祁连山保护区杨某某等二人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8年11月初至2019年1月中旬,杨某某等二人擅自进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水自然保护站,采取布设扣子等方法,非法猎杀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麝6只。经司法鉴定,价值共计18万元。

  2019年4月25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充分利用物证、书证、鉴定意见、DNA鉴定、现场勘验等证据,对供述矛盾进行深入分析,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制定详细周密的审讯方案,对犯罪嫌疑人讲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开展释法说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19年9月25日,祁连山林区检察院以杨某某等二人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祁连山林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以二人破坏祁连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为由,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8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2019年11月22日,祁连山林区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民事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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