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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2020/04/30/ 08:13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段睿珺

平凉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段睿珺)4月29日,平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平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平凉市政府出台《平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平凉市招商引资项目市级奖励办法》,对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推动平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提出:对新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投产开业的项目,市政府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给予企业奖励;对投资亿元以下投产开业的项目,由落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奖励。鼓励存量外商投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市内民营企业进行增资或利润再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引进投资项目奖励条件的,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对新引进投资较大的新型煤化工项目,或投资较大且能填补平凉市产业空白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奖励。对招商引资企业依法依规在“新三板”挂牌,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对“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和募投项目的上市企业,一次性扶持500万元;对“主板”上市企业,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对“四下”转“四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市政府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投资项目以及非市场化取得的基础设施项目等不属于奖补范围。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中对循环农业类项目奖励是:对新引资建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新增地方留成税收(5年内)给予等额奖补。对新引资建办的科技研发、技术创新、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养殖场(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市政府按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引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贷款、农业产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新建库容10000吨以上的冷链物流设施申请省级补助220万元;对新建库容100—1000吨中小型保鲜库,申报省级奖励资金,每100吨库容奖励15万元,每座保鲜库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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