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酒泉市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
每日甘肃网5月19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记者 杨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使全市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5月15日,我市在酒泉城区肃园广场启动《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志刚,市政协副主席秀荣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市及肃州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等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率。此次活动,营造了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了社区矫正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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