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一个文明的城市,必然是一个有秩序的城市。社会秩序的营造和维护,既需要依靠“法”,也需要依靠“礼”。兰州好人、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范家湾村社区专干贾东洁认为,《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仅仅有道德层面的提倡和引导,还有法律层面的规范和惩戒。同时还从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文明出行等方面对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进行了细化规范。
“文明要从小事做起、体现在细节,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个动作。”贾东洁说,点点滴滴中能汇聚成文明事、文明人、文明城。比如随手将垃圾扔进垃圾桶,给老人、小孩让座,遵守交通规则……
每天跟居民打交道,贾东洁遇见最多的不文明行为就是大声喧哗。有些居民带着情绪来,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遇见这种情况,贾东洁总是先耐心安抚情绪,详细了解事情原委,然后帮助协调解决,最后她会反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贾东洁告诉记者,自身的文明言行,一定能带动和影响其他人;在发现不文明行为倾向时要及时提醒劝导,为他人赢得尊重的同时,也赢得了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只要都朝着“文明由我先行,劝导赢得尊重”的方向努力,文明离我们就不会遥远。
贾东洁表示,《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后,她要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改正不文明习惯,对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同时积极宣传倡导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促进形成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为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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