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兰州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年第1次)》文件精神,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6月27日零时起,启用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非现场执法系统,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路段(16条)
1.高科路(栖云北路312国道交叉口—猪咀岭),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2.定水公路(定远镇十字—水岔沟),停车泊位之外禁止停车;
3.定骆公路(定远镇十字—骆驼巷),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4.定远后街(环卫局水站—石门街丁字),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5.金科路(环卫局水站—兰州33中),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禁止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
6.令居路(民丰冷链南门—北大附属幼儿园),停车泊位之外禁止停车;
7.西平路(液化气站—大名城别墅区),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8.连搭路(合兴嘉园北门—肃州街丁字),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9.定远路(西平路十字—龙山街十字),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10.龙山街(和平交警中队—兰州联合重工公司),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禁止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
11. 铜城街(合兴嘉园西门—大名城A区),停车泊位之外禁止停车;
12.甘州街(珑域北门—生物制药公司),停车泊位之外禁止停车;
13.龙海街(海洋馆—大名城D区),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14.建安街(大名城售楼部环岛—商业步行街),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15.迎宾路(定远高速路口—环卫局水站),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16 龙泉街(兰州33中—906路车终点站),全路段24小时禁止停车。
二、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21处)
高科路与G309五岔路口、高科路与迎宾路十字路口、金科路与迎宾路十字路口、金科路与同安街十字路口、金科路与甘州街十字路口、金科路与龙海街丁字路口、金科路与龙泉街十字路口、令居路与铜城街丁字路口、令居路与甘州街丁字路口、高科路与西平路丁字路口、西平路与定远路十字路口、西平路与铜城街十字路口、西平路与甘州街十字路口、西平路与龙海街十字路口、西平路与建安街十字路口、西平路与龙泉街十字路口、连搭路与龙泉街十字路口、连搭路与肃州街丁字路口、定远镇十字路口、高科路与石门街丁字路口、高科路与猪咀岭丁字路口。
三、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12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代码:1625,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四项。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代码:1301,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九项。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违法代码:1208,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五项。
6.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违法代码:1345,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四项。
7.机动车违法停车 (机动车在电子警察监控范围内违停的,一律进行抓拍)
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处罚1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十项。
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违法代码:1018,处罚结果: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违法代码:1019,处罚结果: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十三项。
10.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违法代码:1046,处罚结果: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
1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违法代码:1223,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十六项。
1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违法代码:6011,处罚结果:处罚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项。
四、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交通违法信息:一是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二是关注“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进行违法查询;三是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7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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