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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2020/06/24/ 08:29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梁峡林

我省明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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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甘肃网6月24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国内高速路上天价拖车费事件近年屡有发生,省发改委日前回复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不得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强行将车辆拖至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通知》指出,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适用于省交通厅组建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机构和通过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政务服务网”备案的高速公路社会清障救援机构,从事或参与我省境内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的服务行为。

  省交通厅组建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机构实施清障救援服务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通过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政务服务网”备案的高速公路社会清障救援机构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上浮15%,下浮不限。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救援费用,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被施救者负担。

  清障救援服务单位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故障或事故车辆拖移目的地,不得强行将车辆拖至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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