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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公开宣判两起涉黑团伙案,34人被判刑

 2020/06/30/ 09:00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董开炜

金昌公开宣判两起涉黑团伙案,34人被判刑

  每日甘肃网6月30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董开炜)6月24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祁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祁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其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84万元,发放高利贷290余万元。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一审判处祁某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日,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苏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云济欣寄卖公司、隆腾矿业公司为据点,以苏某为组织领导者,按公司模式组织实施犯罪,先后向多人非法高利放贷1043万元,非法获利545万余元。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9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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