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齐浩鹏、文治平等23人涉黑案
每日甘肃网6月10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记者张昶昶 通讯员李存瑞)6月9日,华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齐浩鹏、文治平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涉黑案被指控9项罪名,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是甘肃省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华池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齐浩鹏、文治平依托成立的空壳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款,采取扣除“砍头息”、“利滚利”等方式虚增、累加债务,组织、指使成员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强索催收债务,大肆聚敛钱财,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齐浩鹏、文治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魏刚、韩顺利、阎秀钱、王恺、王波波、李小菊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康睿、张时珍、任强、翟相驰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自形成以来,采取暴力殴打、拘押看管、威胁恐吓、寻衅滋事、尾随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41起,造成1人轻伤、3名被害人自杀未遂,多名被害人长期离家在外躲债等严重后果。所得利益部分用于非法放贷、支付成员工资等,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查封涉案房产121处、住宅小区停车位89个,扣押涉案车辆9台,冻结、扣押涉案资金、孳息72.66万元,累计涉案房产、车辆价值6331.4382万元。齐浩鹏等23人上述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影响。华池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齐浩鹏、文治平、韩顺利、魏刚、阎秀钱、李小菊、任强、王恺、王波波、康睿、包有欢、李海龙、张涛、张时珍、文涛、王永琦、贾兆乐、樊鱼洲、崇镇、米军锋、刘博博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华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齐浩鹏等2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案件移送立案后,华池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提前介入把握案情,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该案的公开开庭审理,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满意度。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县纪委监委、华池县政法委、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群众、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全市法院86名司法警察和公安干警参与了该案的警务保障。华池县人民医院3名医务人员全程配合疫情防控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因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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